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和促进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之间、校友与学校之间的微信交流,满足通讯和信息分享的需求,保障校友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校友官方微信群是学校和校友之间、校友相互之间传承学校精神、浓厚校友情谊、集聚智慧、凝聚力量、交流沟通、相互帮助、促进发展的平台。微信群应坚持正确舆论导向,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第三条 入群即可视为入会,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第四条 入群人员必须是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友,包括曾经在母校学习过的学生和工作过的教职员工。
第二章 微信群管理
第五条 微信群管理本着依法依规、专人监管、要事报备、及时处置的原则。
第六条 实行群主负责制,群主为会长、执行群主为秘书长。群主可指定若干成员共同组成该群管理人员,负责微信群的通知发布和日常管理。
第三章 管理人员职责
第七条 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,完善入群审核验证功能,定期审核群内成员真实身份并标注管理者及群内成员身份信息。
第八条 按照校友会办公室的要求管理微信群和发布相关消息。
第九条 对不符合群成员资格的人员有权拒绝加入或移其出群。
第十条 有权撤销不适宜的消息和终止不恰当的讨论。
第十一条 接受群内成员的监督,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,及时处理投诉举报。
第四章 微信群成员要求
第十二条 入群人员在群中统一按“真实姓名/在校时所在院(系)级次/现在所在单位”的格式署名,以便尽快相互认识,加深了解。已经入群的校友,主动把自己熟悉范围的校友介绍入群,以便壮大我们的校友队伍。
第十三条 不得有违反宪法精神和法律法规的言论和活动。不得散布传播损害国家、社会、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利的言论。严格遵守新闻信息管理、知识产权保护、网络安全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,传播正能量。
第十四条 不得发表、转发或参与挑拨民族关系、煽动民族仇恨、制造民族歧视以及涉及邪教、恐怖暴力、封建迷信的言论信息和活动。不得利用本群传播宗教。
第十五条 不得发表或转发有违社会公序良俗、违背社会公德、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、图片和视频。
第十六条 不得制造和传播各类谣言、虚假和负面信息。对自己所发布的信息、图片、视频等内容负责。
第十七条 不得有任何人身攻击等不雅言行,应当相互尊重、文明互动、理性表达。
第十八条 不得从事任何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推销、广告等行为。
第十九条 不做有碍公平竞争的拉票行为和非法募捐行为。
第二十条 微信群的成员有义务保护其他成员的个人信息安全,不得泄露、篡改、毁损,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。
第二十一条 微信群的官方通知应由群主发布,校友会的通知应由秘书处发布,其他人非经授权不得擅自发布官方通知。
第五章 违规处理
第二十二条 如发现微信群出现违规状况,发现人应及时告知微信群负责人及时处理和整顿。对于屡次不改者,群主有权移其出群。群里成员行为涉及违法犯罪的,由相关部门依法追求其责任。
第二十三条 如官方微信群管理人员出现违规行为或与校友会要求不一致时,监管人有权提出警告,警告无效时,秘书长有权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发布消息,暂停或终止微信群的管理人员资格或微信群官方效力。
第六章 附则
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负责解释。
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